2005年6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缴获巨额赌资五名民警私分
  据新华社 福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原中队长陈成平等5名民警,在一次抓赌中,将缴获的15万元赌资占为己有。日前,福建省宁德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作出终审判决,判处陈成平等5名被告人11年到7年有期徒刑。
  经法院审理查明,去年2月20日,原福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陈成平,带队员林晓斌、高煌、缪叶春、毛长青等前往福安市溪尾镇下邳村抓赌。冲击赌场后,陈成平等人将收缴的赌资集中清点,共计15万元(其中2万元被缪叶春、高煌两人分别私藏)。在陈成平授意下,5人向该局大队领导及警务督察人员隐瞒了收缴赌资一事。
  此时,巡警大队领导又要求陈成平等人到罗江配合抓赌。陈成平等人就先改道至邻近的霞浦县,将缴获的13万元赌资存入高煌的银行卡上。路上,陈成平怀疑有人私藏赌资,并从高煌身上搜出1万元赌资。陈成平将这1万元分给每人各1800元,其余1000元用在了租车费和误餐开支上。
  一周后,5名民警将13万元赌资私分,陈成平得3万元、林晓斌得2万元、毛长青得15000元(其中5000元支付给线人),缪、高二人各得1万元,余款仍存于高煌账户中。(阮友直)